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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对话北京:解读最新物流税收政策
相关专题: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2012-01-13
资讯导读: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主办的物流发展报告会,1月10日(周二)上午9:00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会议已邀请到财政部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主办的“2012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1月10日(周二)上午9:00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会议已邀请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官员到会,就最新物流税收政策作解读和说明,并听取企业意见。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38号文(即“国九条”)要求,“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提出三项具体政策:一、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二、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三、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目前,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已经在上海地区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第八批正在审核;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方案即将出台。为使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与政策主管官员面对面交流,本次会议安排了最新物流税收政策说明和对话专场。主管以上三项政策制定的有关官员,将介绍最新政策思路和实施情况,并听取企业意见。
本次会议还将通报我国2011年物流业发展情况和2012年发展趋势,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有关官员做有关物流政策通报与说明,知名专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
本次会议特别适合各地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行业协会、物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税收试点企业及拟申请单位财税工作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有参会意向,请致电索取报名回执及议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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