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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船舶工业发展和国家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政策落地
相关专题: 船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13-06-06
资讯导读: 5月29日,浙江舟山市举行建设国家船舶与海工产业示范基地动员大会,正式公布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船舶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舟山市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2013—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5月29日,浙江舟山市举行建设国家船舶与海工产业示范基地动员大会,正式公布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船舶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舟山市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2013—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兼并重组、鼓励转产转业、优化发展环境,一共15条政策措施,实施期限至2016年底。就扶持龙头企业、培育特色优势企业、努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支持产业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船配制造业这五方面,意见提出了相关资金奖励、补助等政策。舟山将根据相关标准确定一批龙头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简称特优企业),连续三年给予重点培育扶持。意见规定,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从今年起,舟山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培育、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兼并重组、市场开拓、平台提升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

《实施方案》明确了舟山市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发展目标将分“两步走”:力争到2016年,建立完善“结构合理、要素齐全、优势明显、规模千亿”的船舶工业体系。到2020年,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船舶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三大造船指标占全国比重达15%以上,修船全国市场占有率达25%以上,海工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船配业产值超过200亿元。

来源:中国物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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