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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起泸渝高速公路试收费
相关专题: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2013-06-29
资讯导读: 从2013年6月28日零时起至2016年6月27日止,泸渝高速公路试收费3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泸渝高速公路在川渝交界处设置白鹿省界主线收费站1个(出川方向半幅设站,收本项目通行费,代渝发卡),在榕山、白米、合江、佛荫(沙坎)、泸州南设5个匝道收费站,与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

从2013年6月28日零时起至2016年6月27日止,泸渝高速公路试收费3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泸渝高速公路在川渝交界处设置白鹿省界主线收费站1个(出川方向半幅设站,收本项目通行费,代渝发卡),在榕山、白米、合江、佛荫(沙坎)、泸州南设5个匝道收费站,与全省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

收费标准为:一类车基价标准按0.50元/车·公里执行;通过特大桥梁的车辆按一类车基价适当加收车辆通行费,共计加收9元,具体为:下赶场沟大桥2元/车·次、波司登长江大桥2元/车·次、康博长江大桥3元/车·次、永宁河大桥2元/车·次。货车按照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批复》(川交发〔2007〕14号)要求和计重收费标准同步实施计重收费。

以一类车从泸州南出发为例:到佛荫、合江、白米、榕山、白鹿分别收费为12、17、23、28、37元;而从白鹤林互通出发到泸州南、佛荫、合江、白米、榕山、白鹿分别为9、21、25、31、36、46元。

在泸渝高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决算审计完成后,将按相关规定申报项目正式收费。

来源:中国物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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