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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多举措支持海运业渡过难关
相关专题: 海运新闻 发布时间:2013-07-16
资讯导读: 7月10日,记者从中国航海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针对海运业目前面临的不利形势,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当前海运业发展,密切关注形势变化,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海运业渡过难关。

7月10日,记者从中国航海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针对海运业目前面临的不利形势,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当前海运业发展,密切关注形势变化,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海运业渡过难关。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表示,交通运输部将采取以下措施助推海运业发展:

一是研究振兴海运业政策和措施,争取国家尽快出台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借鉴国际发达海运国家经验,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海运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国货国运、国轮国造和税费减免等政策。

二是强化航运市场监管。通过运价备案、日常经营行为监管等手段,加强航运市场监管,查处违规经营企业,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加强航运市场调控。陆续制定并出台政策,规范货主投资国内航运业,引导货主与航运企业互补共赢,优化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开展国内沿海成品油、化学品液化气等运输市场宏观调控,防止运力盲目过快增长,促进市场运力运量供求关系的优化。

四是加强信息引导。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体平台,定期发布航运价格指数、航运市场运行动态及干散货船舶、集装箱船舶、液货危险品船舶运力分析报告,为航运市场交易、投资提供参考信息,引导运力有序投放。

五是深入开展运力结构调整的经济鼓励政策。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落实老旧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财政补贴政策,鼓励淘汰老旧和落后船舶运力,推动船舶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组织开展农村老旧渡船更新奖励政策、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用油补贴政策。

六是指导海运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支持海运企业与大货主签订风险共担合同,降低揽货和市场风险,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海运企业兼并重组。

七是加快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运输部取消了两项水运行政许可项目(“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批”和“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兼并收购审批”),放开企业准入门槛,便利小微企业发展。交通运输部将完善无船承运保证金保险制度等多项措施,以服务企业并缓解企业经营资金压力,同时,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中国物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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