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交通物流网ChinaTLN.com >> 商业资讯 > 详细信息
1月10日对话北京:解读最新物流税收政策
相关专题: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2012-01-13
资讯导读: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主办的物流发展报告会,1月10日(周二)上午9:00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会议已邀请到财政部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主办的“2012中国物流发展报告会”,1月10日(周二)上午9:00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会议已邀请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官员到会,就最新物流税收政策作解读和说明,并听取企业意见。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38号文(即“国九条”)要求,“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提出三项具体政策:一、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二、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三、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目前,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政策已经在上海地区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第八批正在审核;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方案即将出台。为使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与政策主管官员面对面交流,本次会议安排了最新物流税收政策说明和对话专场。主管以上三项政策制定的有关官员,将介绍最新政策思路和实施情况,并听取企业意见。
本次会议还将通报我国2011年物流业发展情况和2012年发展趋势,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有关官员做有关物流政策通报与说明,知名专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
本次会议特别适合各地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行业协会、物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税收试点企业及拟申请单位财税工作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有参会意向,请致电索取报名回执及议程安排。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